①, 在滿足機械和物理性能要求的前提下,材料的選擇應由制造商自行決定。
②, NA――不适用
③, a. 有争議時,實施成品分析。
b. 對于組合件用平墊圈,見 ISO 10644 或 ISO 10673。化學成分和最低回火溫度應由供需協議。
c. 對于特殊應用平墊圈(如熱浸鍍鋅平墊圈),化學成分和最低回火溫度應由供需協議。
④, d. 硼的最高含量為0.003%,但如果非有效硼是由添加钛和/或鋁控制的,則可高達0.005%。
e. 性能等級200HV平墊圈可采用具有适當機械性能的原材料制造,也可在制造後對平墊圈進行淬火并回火。在滿足機械和物理性能的情況下,工藝流程選擇由制造商确定。
⑤, f. 對這些性能等級用材料,應有足夠的淬透性,以确保平墊圈芯部在“淬硬”狀态、回火前獲得大約90%的馬氏體組織。
g. 碳鋼可以包含有鉻、錳、鎳等合金。
⑥, h. 這些合金鋼至少應含有下列一種元素,其最低含量為:鉻0.30%、錳0.20%、鎳0.30%、釩0.10%、钼0.08%和硼0.0008%。當元素以組合形式出現時,合金元素含量不能少于單個合金元素含量總和的70%。
⑦, i. 有關氫脆的考慮,請參閱 ISO/TR 20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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