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應使銷子承受雙截面剪切載荷。在在試驗器上用适當的夾具将銷子夾住,并施加載荷,記錄直至銷子剪斷時的最大載荷。
剪切試驗在夾具中進行,為了施加載荷,各配合零件應有與銷公稱直徑相等的孔徑(公差H6),且硬度不低于700HV。
支承零件和加載零件間的間隙不應超過0.15mm。剪切面與銷的每一末端面應最少留有一倍銷徑的距離,同時兩剪切面間的間隔最少應為二倍銷徑。當銷子太短而不能做雙面剪切試驗時,應改用兩個銷子同時做單面剪切試驗。
彈性銷在試驗夾具中的安裝應使用槽口向上。
銷子應試驗到剪斷為止。當試驗載荷達到最大載荷的同時銷子斷裂或未達到最大載荷之前的銷子斷裂都認為是銷子的雙面剪切載荷。
銷子經剪切強度試驗後斷裂口應為沒有縱向裂縫的韌性切口。
試驗速度不應超過13mm/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