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剪切和拉力試驗
3.1 試驗原理
對固定在試驗夾具中的抽芯鉚釘或擊芯鉚釘試件,施加剪切載荷或拉力載荷,直至損壞。
3.2 試驗夾具
對兩種試驗方法規定了兩種試驗夾具。3.2.1.1和3.2.2.1規定的夾具可用于常規試驗。3.2.1.2和3.2.2.2規定的夾具也可用于常規試驗,但有争議時是決定性和仲裁的試驗夾具。
3.2.1 剪切試驗夾具
3.2.1.1 常規剪切試驗
常規剪切試驗夾具的基本尺寸見圖1。
試驗闆應由硬度不低于420HV30的鋼制成。用适當的鋼螺栓将試驗闆固定在試驗機上,使在載荷作用下試驗闆變形的影響減至最小。
當裝鉚釘的通孔呈現非圓形、有磨損的痕迹,或損壞或者其尺寸超出表2規定的最大直徑時,則該試驗闆應予報廢。
試驗闆厚度和通孔直徑見3.2.3。
a 表面粗糙度Ra=1.6μm。
b 通孔的棱角處不得有毛剌。
c 沉頭角應等于釘體頭的公稱角度,其公差為 -2°~0°。
d 試件周圍最小圓形面積的直徑D=25 mm。
圖1 常規剪切試驗夾具
3.2.1.2 仲裁剪切試驗
圖3試驗夾具中使用的襯套應符合圖2給出的尺寸和表面粗糙度。
襯套應由淬火并回火的鋼制成,其最低硬度為700 HV30。裝入鉚釘試件的夾具應安裝在試驗機中,并能自動定心。
對每一仲裁試驗項目應使用新的襯套。
圖3的試驗夾具如用于常規試驗,當裝鉚釘的通孔呈現非圓形、有序損的痕迹,或損壞或者其尺寸超出表2規定的最大直徑時,則該試驗襯套應予報廢。
襯套的厚度和通孔尺寸見3.2.3。
3.2.2 拉力試驗夾具
3.2.2.1 常規拉力試驗
常規拉力試驗夾具的基本尺寸見圖4。
注:适用的試驗夾具示例見附錄A。
a d1=2d,d——鉚釘公稱直徑。
b 通孔的棱角處不得有毛剌。
c 沉頭角應等于釘體頭的公稱角度,其公差為 -2°~0°。
圖2 突頭和沉頭鉚釘用試驗襯套
a 寬度50mm。
圖3 仲裁剪切試驗夾具
a 沉頭角應等于釘體頭的公稱角度,其公差為 -2°~0 。
b 試件周圍最小圓形面積的直徑D=25mm。
圖4 常規拉力試驗夾具
試驗闆應由硬度不低于420 HV30的鋼制成。用适當的鋼螺栓将試驗闆固定在試驗機上,使在載荷作用下試驗闆變形的影響減至最小。
當裝鉚釘的通孔呈現非圓形、有磨損的痕迹,或損壞或者其尺寸超出表2規定的最大直徑時,則該試驗闆應予報廢。
試驗闆厚度和通孔直徑見3.2.3。
3.2.2.2 仲裁拉力試驗
3.2.1.2 規定的技術要求均适用于圖5試驗夾具中使用的襯套。
3.2.3 試驗闆或襯套厚度和通孔直徑
對所有試驗夾具,試驗闆或襯套厚度均應符合表1規定,通孔直徑應符合表2規定。
1——襯套(詳見圖2)。
a 寬度50mm。
b 試驗較長的鉚釘可增加襯墊。
圖5 仲裁拉力試驗夾具
表1 盲鉚釘的類型與試驗闆或襯套厚度的關系
盲鉚釘的類型 | 試驗闆或襯套厚度 | |
tpa min | tcb min | |
穿越式釘芯 斷裂式釘芯(包括伸長的殘留部分) 非斷裂式釘芯 | 0.5 dc | 0.75 dc |
埋入式釘芯 | 0.75 dc | 1 |
卡緊式釘芯 | 0.65 dc | 0.75 dc |
擊入式釘芯 | 0.5 dc | 0.75 dc |
a tp——适用于突頭鉚釘的厚度。 b tc——适用于沉頭鉚釘的厚度。 c d——鉚釘公稱直徑。 |
表2 試驗闆或襯套通孔直徑
鉚釘公稱直徑 d | dh2a | |
max | min | |
2.4 | 2.60 | 2.55 |
3 | 3.20 | 3.15 |
3.2 | 3.40 | 3.35 |
4 | 4.20 | 4.15 |
4.8 | 5.00 | 4.95 |
5 | 5.20 | 5.15 |
6 | 6.20 | 6.15 |
6.4 | 6.60 | 6.55 |
a. dh2——通孔直徑。 |
3.2.4 試件鉚接成型
将兩個相同厚度的試驗闆或試驗襯套用鉚釘試件柳接成鉚接試件。該柳釘應當用鉚接工具或抓取機構,按鉚釘制造者推薦的安裝程序進行鉚接。
鉚接試件的總厚度不應超過對鉚釘試件規定的最大鉚合長度。
3.3 試驗程序
将鉚接試件安裝在符合GB/T 3722或GB/T 16491或JB/T 9375的試驗機上。
夾具在拉力試驗機上應能自動對中,并應保證沿着剪切試件的剪切平面或拉力試件的中心線,直線地施加載荷。
應當持續地施加載荷,試驗速度不應低于7mm/min、且不大于13mm/min,直至試件損壞。
最大載荷值應予記錄,作為鉚釘的最大剪切或拉力載荷。
如在規定的最小剪切或拉力載荷之前鉚釘試件損壞,則該鉚釘不能通過本試驗。
3.4 短柳釘的試驗
對柳釘最大鉚合長度短于表1規定的 2tp min 或 2tc min 時,試驗闆或試驗襯套的組合厚度應等于鉚釘試件規定的最大鉚合長度。
試件鉚接成型和試驗程序應符合3.2的有關規定。試驗的評定取決于試驗闆或試驗襯套是否能承受鉚釘試件的最大剪切或拉力載荷。所以,對短鉚釘的試驗數據有下列幾種情況:
a) 直至鉚釘損壞,試驗闆或試驗襯套保持完好無損,則最大載荷數據是該鉚釘損壞時的最大剪切或拉力載荷。如該載荷等于或超過規定的最小剪切或拉力載荷,則該鉚釘通過本試驗。
b) 當載荷等于或超過規定的最小剪切或拉力載荷時,鉚釘保持完好無損而試驗闆或試驗襯套損壞,則該鉚釘通過本試驗。然而,在這種情況下不能确定鉚釘的最大剪切或拉力載荷。
c) 當載荷小于規定的最小剪切或拉力載荷時,鉚釘保持完好無損而試驗闆或試驗襯套損壞,則該鉚釘是否接收可由供需雙方協議。
d) 在達到規定的最小剪切或拉力載荷之前,鋼釘損壞,則該鉚釘不能通過本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