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緊固件產品上的标志應符合緊固件國家标準、行業标準的規定。其中,“緊固件制造者識别标志”(或緊固件經銷者識别标志)有别于商标,屬于标準化與產品質量範疇,應經全國性标準化機構統一協調、确認并予公告。
4 緊固件產品應清除污垢及金屬屑。無金屬鍍層的產品應塗有防鏽劑,以防在運輸和貯藏中受腐蝕。在正常的運輸和保管條件下,應保證自產品出廠之日起半年内不生鏽。
5 產品運輸包裝是以運輸儲存為主要目的的包裝,必須具有保障貨物安全、便于裝卸儲運、加速交接點驗等功能。
6 產品運輸包裝應符合科學、牢固、經濟、美觀的要求。以确保在正常的流通過程中,能抗禦環境條件的影響而不發生破損、損壞等現象,保證安全、完整、迅速地将產品運至目的地。
7 產品運輸包裝材料、輔助材料和容器,均應符合有關國家标準的規定。無标準的材料和容器須經試驗驗證,其性能應能滿足流通環境條件的要求。
8 產品的包裝形式及方法由緊固件制造者确定。
9 產品包裝箱、盒、袋等外表應有标志或标簽。标志應正确、清晰、齊全、牢固。内貨與标志一緻。标志一般應印刷或标打,也允許拴挂或粘貼,标志不得有褪色、脫落。
标志内容如下:
a)緊固件制造者(或經銷者)名稱;
b)緊固件產品名稱(全稱或簡稱);
c)緊固件產品标準規定的标記;
d)緊固件產品數量或淨重;
e)制造或出廠日期;
f) 產品質量标記;
g)其他:有關标準或運輸部門規定的,或制造、銷售和使用者要求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