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準适用于連續鋅(Z)、鋅鐵合金(ZF)、鋅鋁合金(ZA)、鋁鋅合金(AZ)和鋁矽合金(AS)熱浸鍍扁平產品,由冷成型用低碳和高強度鋼以及最小厚度為0.20 mm、最大厚度為6.50 mm的結構鋼制成,以薄闆、寬帶、狹縫寬帶或從狹縫寬帶或薄闆獲得的切割長度交付。相關标準為EN 10292、EN 10326、EN 10327和符合prEN 10336的熱浸鍍產品。不适用于無塗層熱軋薄闆和帶材以及無塗層或電解塗層冷軋薄闆和帶材。